淮南市红十字会储备物资库房管理制度

作者:淮南市红十字会来源:淮南市红十字会2019-05-17 08:46:0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会储备物资管理,保证物资入库、储存、出库等过程的安全、有效运行,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2012〕21号)、《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试行)》(〔2002〕21号)、《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存货》等制度,结合我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储备物资包括一般办公物品、应急救援、备灾救灾和应急救护培训库存物资。库房包括应急救援救灾、救助物资储备库房,应急救护培训物资储备库房,造血干细胞捐献和志愿服务物资存储库等。按照职能和分类进行分别入库管理。

 第三条  储备物资和库房管理由职能科室分别指定专人负责,两人以上办理相关出入库手续。

第二章  出入库管理

 第四条  入库管理

 1、物资入库前,由采购科室、财务人员、监督人员或会领导3人以上及送货方等人员现场对照采购清单验收,验收内容包括物品名称、品种、数量、规格、参数、合格证、品牌、质量等,特殊产品需请专业人员协助,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单,参与验收人员签字,经单位负责人审批,方可入库。验收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物资,不能接受入库,必须要求供货商及时调换,签署调换协议,不能调换的要退回、全数退款入账。 上级下拨物资和捐赠物资按照上述要求进行3人以上验收、入库、登记手续。

2、办理入库时,附物资清单或接受登记表复印件,库房管理人员及经办人按照采购清单进行清点,清点无误后填写入库单;清点交接需两人以上在场。

3、物资入库时库房管理员领取相关库房钥匙并登记,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两人以上办理并将物资搬运库房,分门别类存放整齐。

4、符合固定资产管理的物资,需会同资产管理员验收完成固定资产登记后入库。

5、物资完成入库后,库房管理员需将钥匙及时归还。

第五条  出库管理

 1、物资领用出库时申请人需填写出库申请单,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两人以上领取出库物资方可出库。

 2、库房管理员领取钥匙并登记,经过单位负责人审批,凭审批单两人以上入库领取相应物资。

 3、物资出库后使用过程中如有损毁,职能科室和库房管理员需查明原因,责任人进行书面说明,查证人、责任人签字确认后,填写处理单,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进行维修、保养、报损等相应处理。

4、耐用物资出库,使用后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消耗品及时填写出入库台账。

 5、物品出库、发出,保管人员应办理出库审批手续,当即做好详细的登记记录和详细手续资料的留存。

 第六条  保管检查

1、所有入库的物资需查验完整性、有效期、质量、规格、合格证明、品牌等,要按货位分类整齐摆放。

2、对贵重物品,实行单柜单独管理,确保贵重物品的安全,其出库、调用、转移等需单独申请、经会领导审批,且在同一环节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经办。

3、各种物品码放、搬运入库时应先内后外、先下后上;出库时应先外后内、先上后下,不得抛掷;做到离墙离地,防止受潮霉变。

4、严格岗位责任制,库房管理人员平日定期进行自查,加强日常管理,对损坏和不足物资及时提出处理和采购补充。

5、对于药品、食品或其他保质期控制严格的物资要定期检查保质期,对于过期失效物资,填写报损单,经单位负责人审批,经会议研究决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或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报损。

6、每季度由综合科牵头组织一次存货盘点清查,库房管理人、经办人员、财务人员和监察人员参与,重点检查存货取得是否真实、合理,存货验收手续是否健全,存货保管的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存货是否完好无误无损、账物是否相对,存货日常清查、盘点是否及时、正确,存货处置是否经过授权批准,处置措施是否合理,处置价格是否合理、价款是否及时收取并入账。参与盘点人员对盘点核查情况进行签名,对盘点清查发现的物品丢失、缺损、损坏、变质和长期积压等情况,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及时报告会领导进行研究处理,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做好盘点清查登记。   

7、未经授权人员不得进入库房。

8、仓库定期清理,保持整洁。

9、库房管理员应妥善保管好物资验收、入库、保管、领用、出库、处置、盘点清查等各环节的原始凭证、资料,做好登记台账,备查备审。

第三章  安全保障

 第七条  库房安全包括防火、防盗、防潮、防蛀和鼠害等。

 1、库房应配备消防器材,定期更换,管理员应熟悉消防常识、消防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及喷淋系统的正确操作。

 2、库房管理员要树立防火、防盗意识,做好日常防范工作。入库人员离开时,要锁好门窗,做好钥匙的保管和出入人员的登记等,发现库房被盗窃时,需要及时上报或报警处理。

 3、保持库房通风,定期开窗通风;保持库房干燥,发现潮湿、霉变物资时及时上报并处理。

 4、严禁在库区内吸烟或将火种带入库房,进入仓库大门即为禁火区,严禁将易燃易爆及强酸强碱等危险品、腐蚀物品带入库内。

 5、库存物资摆放高度严禁超过消防喷淋系统,库内要留有消防通道。

 6、当遇储备库房发生火灾时,按照谁发现谁报警应急处置原则,立即组织现场扑救并报告单位负责人,做好现场保护。

 7、库房管理员应对入库的物品应当开包(箱)进行检查,确定安全无隐患后,方可登记入库。

 8、防止老鼠等毁坏仓储物资,定期检查,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物资不受损失。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八条  对于在物资验收、入库、保管、盘点、出库、监督、检查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严重损失或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据相关制度、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我会原有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不相符的,按照本制度执行,原使用的相关表格与本制度附件表格有出入的,按照新修订表格使用。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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