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红十字会报销管理制度

作者:淮南市红十字会来源:淮南市红十字会2019-04-25 08:48:27

一、[endif]报销原则

    所有支出报销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实行事先申请,按照预算项目执行。

二、报销程序

    报销必须由经办人本人填写淮南市红十字会报销凭证、签名并附齐相关票据文件;经办人有两人以上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经办人有非在编人员参与的,在编人员为第一责任人,在编人员必须签名;经财务室对票据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后,报会领导审批,再交财务室进行报销。 

三、报销项目和要求

   (一)差旅费报销

    出差人出差前填写出差审批单,列明事由、起止时间、出差目的地、交通工具等,并附出差相关文件,经会领导审批同意,紧急情况无法填写审批单时,须向会领导口头请示同意,返回后及时补填审批单。需严格按照《淮南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淮财行政[2014]67号)》文件要求报销。火车票、住宿费等合规支出一律使用公务卡刷卡结付(保留好公务卡刷卡小票,报销必附),非紧急特殊情况特批不得使用现金。报销时需填写淮南市红十字会差旅费报销单,并付齐开具的合法票据及相关文件,由经办人签名、科室审核、财务室审核、会领导审批、财务再审后,方可报销。差旅费报销单上内容需据实规范填写,不得遗漏、涂改。差旅过程涉及的补贴在差旅费报销单上核算。

    财务人员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或其他不合规的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包干使用的伙食补助费、交通补助费,全部打卡发放。

   (二)公务接待费报销

    经办人接到公务接待对方发来的公函后,填写淮南市红十字会公务接待审批单,会领导审批后方可接待。公务接待必须严格按照我市和本会公务接待制度执行,接待结束后无特殊情况一周内进行结算报销,报销严格按照“五单合一”,须据实认真填写淮南市红十字会公务接待清单,并付齐开具的合法合规正式票据,有餐费的须提供菜单,附公函或相关文件,一律用公务卡或转账结算,非紧急特殊情况特批不得使用现金结算。公务卡结算的须附结算小票。经办人填写淮南市红十字会报销凭证,由经办人签名、科室审核、财务室审核、会领导审批,财务再审后,方可报销。

   (三)办公品采购报销

1、一般日常办公品采购报销必须需经办人事先填写淮南市红十字会日常办公物品采购申请单,送综合科审查,经会领导审批后,由综合科统一购买、发放,购买后经办人须填写办公用品采购登记表,采购时一般需由3人以上参与,必须有一名在编人员经办,用公务卡结算或转账支付,不得用现金结算。公务卡结算的须附结算小票。转账支付的报销时,财务人员需另附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办公物品采购到货后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登记,填淮南市红十字会采购物品验收单,报销时,附验收单。当时使用发放的,需有领用单、领取人签字,报销时附领用单;备用的,需进行入库登记,做好储备物资台账和出入库管理登记,报销时附入库单和近期已有出库的出库审批、登记表。经办人填写报销凭证,必须有在编人员签名,后附发票和以上单据,科室审核,财务室审核后,经办人报会领导审批,报财务室再审后,方可报销。 

2、赈济救护专用物品采购报销赈济救护专项办公物品的采购由赈济救护科负责。采购时一般需由3人以上参与,必须有一名在编人员经办,用公务卡结算或转账支付,非紧急特殊情况特批不得用现金结算。报销时,经办人填写报销凭证,必须有在编人员签名,后附发票和以上单据。

3、单件或批量3000元以上物品采购报销符合政府采购的必须经过政府采购;不符合政府采购的,职能科室经办人、必须是在编人员提出申请、填写申请单,报销时除提供以上单据、资料,还需提供采购合同,三家以上报价信息、联络方式、供货商名称、网址等。货到验收后需附验收清单或供货单,经办人签字,必须有在编人员签名。报销要求、发放领用或入库要求同上。

4、重大物品采购报销原则上需按照本会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规定执行,经集体会议决定后,职能科室经办人、必须是在编人员提出申请、填写申请单。符合政府采购的必须经过政府采购。不符合政府采购的须有正式决定文件、重大事项决策讨论记录或会议纪要或记录、情况说明,方可办理。报销时除提供以上单据、资料,还需附正式决定文件、重大事项决策讨论记录或会议纪要或记录、情况说明,采购合同,三家以上报价信息、联络方式、供货商名称、网址等。货到验收后需附验收清单或供货单,经办人签字(必须有在编人员签名)。发放领用或入库要求同上。

   (四)租用交通工具费报销

组织志愿服务活动,造血干细胞捐献,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演练、比赛,应急救援演练等活动,确须租用交通工具的,须提前填写淮南市红十字会公务用车租赁申请单,批准后,方可执行。租车须在正规租车公司租赁,能够转账或实现公务卡结算,提供合法合规票据,租用后报销时经办人填写报销凭证,附公务用车租赁申请单、公务用车租赁清单、  正规发票及参与活动的志愿者等人员登记表、活动文件或方案、重大事项决策讨论记录等相关资料,由经办人签名、科室审核、秘书长审批、财务室审核方可报销。

   (五)误餐、盒饭费用报销

确因工作或组织开展活动、培训志愿者、师资等误餐需要安排就餐或盒饭的,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须经办人填写误餐或盒饭申请单,会领导审批后方可安排。使用公务卡或转账在定点饭店消费,非紧急特殊情况特批不得用现金结算。报销时,提供正规票据,附当天参与工作或活动人员签到表,活动通知或方案、重大事项决策讨论记录,活动消息或主要图片打印件1-3张,由经办人、必须有在编人员签名、科室审核、财务室审核、秘书长审批、财务再审后,方可报销。

   (六)救助(慰问)物品、救助金报销

[if !supportLists]1、[endif]困难群体救助报销。日常救助必须符合我会救助工作有关规定,救助(慰问)物品购买,需经办人提出申请,附救助对象基本证明资料:救助申请或求助信、所在的村委会(社居委)、县区红十字会情况核实证明(须盖章),低保户、贫困户、残疾人续提供相应证件复印件、贫困大病者需提供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相关医疗费用票据复印件,填写救助(慰问)物品采购申请单,采购时一般需由3人参与,必须有一名在编人员经办,用公务卡和转账结算,特殊情况临时紧急救助慰问的、无法转账或使用公务卡的,用现金结付后,须另行说明情况、领导审签。救助活动结束后非特殊情况一周内报销,报销时提供购物正规发票,购物小票或清单,填写清晰完整真实的救助资助单(集中批量发放,使用统一发放表,若有村委会、学校、敬老院统一组织安排者,需集体盖章确认)并有受助人、经办人、见证人、审批人签字,附活动通知或方案或说明,发放消息或图片打印件,救助对象基本资料,由经办人、必须有在编人员签名,科室审核,财务室审核、会领导审批、财务再审后,方可报销。资金救助报销,提供以上救助对象基本证明资料,救助决定文件、转账说明、转账基本信息;一般不使用现金救助,确需使用现金救助的,需提前申请现金提取审批(现场定向捐赠除外),现金救助报销,除提供以上基本资料,须附现金资助单(定向或非定向),须有受助人、经办人必须是在编人员、见证人、审批人分别签字,资助活动消息或图片打印件。

[if !supportLists]2、[endif]特殊群体慰问看望报销慰问老志愿者、优秀志愿者、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或捐献者家属、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老革命、抗战或抗美援朝老战士、生活困难的各类“好人”、道德模范等购买的慰问物品,须提供申请单、正规票据、购物小票或清单、公务卡结算小票、慰问物资发放单,慰问对象不便或不愿意签字的,由参与活动的志愿者、媒体记者等第三方人员见证签字,附活动通知或方案或说明,附有慰问发放消息或图片的打印件。现金慰问的,须提供正式文件、重大事项决策讨论记录、附发放表,有慰问对象、经办人(必须是在编人员)、见证人、审批人分别签字;转账慰问的,须提供正式文件、重大事项决策讨论记录、转账说明和慰问对象基本信息。

[if !supportLists]3、[endif]造血干细胞捐献者慰问。除以上规定外,还需提供捐献通知书。

   (七)政府采购报销

    需提供政府采购合同、验货清单、正规票据和相关资料、入库单。

   (八)救灾款物报销

    严格按照专项救灾工作相关规定和上级专项要求执行。

   )现金提取

救助、慰问等活动需提取现金的,经办人须提前申请,填写现金提取申请单,附相关正式文件、重大事项决策讨论记录和提取说明,财务方可提取。现金提取后,经办人(必须是在编人员)到财务室或现金保管处与财务或现金保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经办人写收条,报销手续完成后经办人取回收条),双方现场清点确认,经办人须在银行现金支票存根上注明提取现金金额签名确认;一次未全部提取的,经办人须另打收条说明情况和金额。不得将现金提出财务室或现金保管处交接、支付。报销时,经办人本人、必须是在编人员需提供以上规定票据和资料。

(十)预付转账

一般不予预防支出,确需预防支出的,经办人(必须是在编人员)须提前申请,填写预付转账审批单,附相关文件或方案、重大事项决策讨论记录、转账说明、清单、购销合同等基本证明资料(包括事由、依据、具体情况、转账户名账户账号、数量、金额等基本信息,注明后附发票、验收报告等需要的重要票据、资料)。发票和相关后续资料齐全后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时,财务人员需另附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三、报销单据要求:

(一)经办人须对票据及所附材料合法合规完整和真实有效性负责。

(二)经办人报销时须一次性提供报销所需的全部单据,不得缺失遗漏。特殊情况部分后续资料报销时无法及时到付的,经办人需在报销单上另附需要补充材料的名称、件数的说明单,财务人员审核时必须仔细核对。后续资料到齐后经办人需及时补上,财务人员仔细核对无误后,方可抽回后补资料说明单。

   (三)报销单据书写规范端正清晰,不得涂改,按规定项目填写完整,会领导审批后不得改动报销凭证、签名、不得增减相关附件;有跨部门或项目费用时分开报销,若单据只有一张,在同一张报销单上注明项目和责任人,不注明的视同报销人以及报销人所在部门(项目)对费用负责。

   (四)差旅费报销单交通费、住宿费单据时间与后附票据和出差审批、文件时间一致,一律由出差本人填写、报销。

   (五)粘贴要规范。一个费用项目的报销单据贴在一张粘贴单里,有多张单据的,分列张贴,单据信息不得遮盖,造成单据信息不清时,视同无效;单据粘贴不准超出粘贴单虚线外,附件纸张较大的折到虚线内,折叠整齐,单据粘贴关键信息左上角留出充足空隙,避免装订票据遮盖;报销单必须用蓝、黑水笔书写,用胶水粘贴附件,不得使订书针、大头钉、回形针串别,附件较多的,需折叠大小一致整齐划一。张贴不整齐的不予报销。

(七)公务卡结算的需在报销单上注明刷卡日期。

(八)报销单上需注明文字信息的,在右上角注明,留出左上角空间,避免装订票据遮盖。 

四、报销时限:

报销单据需及时取得,取得后务必及时尽快报销,当月支出当月结付,每月20日前支出的,非特殊情况不得延续到下月报销。无特殊情况不及时报销、未办理报销造成损失的,由经办人负责。

五、报销审核要求

财务人员加强对各类票据的审核,对采购发票、结算凭证、验收证明等相关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及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拒收拒报。

六、法律责任

责任人在采购、报销、支付等各项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实行。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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