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网络谣言,深得民心

来源:中华网2013-08-28 08:33:18

近日,公安部门重拳出击,及时查处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一些不法分子在互联网上无端编造、恶意传播谣言的犯罪行为,收到民众的好评。一段时间以来,少数网站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疏于管理,致使网上谣言传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责成有关地方网络管理部门进行严肃查处,电信管理部门依法对一些造谣、传谣,疏于管理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网站予以关闭。

网络谣言随着互联网进一步的普及运用,近期大有上扬趋势。从“少林方丈嫖娼被抓”到“金庸先生一年内两次被逝世,某著名经济学家被通缉叛逃美国、前政协副主席携侄儿出逃等,虽然多少造成了一些影响,但所幸无伤大雅,不过辟谣后博人一笑而已。可是另外的一些谣言就有些让人笑不出来“艾滋病人针刺传播病毒”、“河南疑现SARS”、“抢盐风波”等等,每一则都引发了大范围的社会恐慌,即使最终被证明为虚假信息,但仍然令人心有余悸。

谣言,妖言,妖言惑众。通过互联网散布谣言,则会带来“巨大的社会危害”,通过博客、微博等终端发布一些耸人听闻的信息往往能出现“爆炸式”的传播,也给谣言散布者提供了巨大的便利。此番北京公安局对编造谣言的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人的刑事拘留,让我们看到了国家对“网络谣言”的惩治决心,“不治理已不足立正气,不治理已不足平民愤”,对于这些“妖言惑众”的网络谣言就应该“杀无赦”,出“重拳”、下“猛药”,绝不姑息迁就。

当然,目前我国针对互联网行为的法律约束还没有健全,还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也正是这种滞后才让某些别有用心的人钻了空子、壮了胆子。再加之网络的虚拟化,一经套上“马甲”,造谣者便能大肆传播不实甚至是违法的信息混淆视听,诱导网民作出错误的判断,来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即便被发现也不必担心法律制裁,更不用去承担谣言所造成恶劣影响的后果。这也是为什么网络谣言屡禁不止、愈演愈烈的恶果。

为此笔者呼吁网民,要擦亮眼睛讨伐那些散步的“谣言”的始作俑者,对这些发布谣言的人必须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态势,形成正义的舆论导向,才能让造谣者无处遁形、让谣言没有市场,让网络传递真实的声音,让网民了解实情。当然,切除网络谣言这个“毒瘤”,除需要网民自觉承担起应有的责任,还需要法律、制度和监管的力度以及网站的守法与自律,这样才能还给互联网一片干净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