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国际红十字组织的全称为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其组织机构由三个部分组成: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各国红十字会、红新月会。上述三个部分共同构成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其最高审议机构是国际红十字大会,由红十字委员会、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日内瓦公约缔约国政府和各国红十字会、红新月会派代表团参加,各国红十字会、红新月会代表团与政府代表团各持一票,大会每4年召开一次,常设机构是国际红十字常设委员会。总部设在日内瓦。红十字会是个世界性的机构,所有国家的红十字会在这个机构里享有同等地位,有责任和义务相互支援。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ICRC):它的前身是1836年2月9日成立的“伤兵救护国际委员会”,是一个瑞士民间团体,由瑞士公民组成,总部设在日内瓦。由于它是世界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创建者,历次日内瓦公约指定它在发生武装冲突时,以中立者身份从事保护和救济战争受难者的活动。从宣告成立时起,他的活动就具有国际性质,其主要任务是:承认新成立的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提议修正日内瓦公约;在武装冲突中监督日内瓦公约执行情况,对受害者进行保护;帮助离散家人建立通信联系和团聚。由于它对人道主义的发展和传播的贡献,曾先后3次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受托主管多种红十字基金,如南•丁格尔奖章基金等。
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IFRC):即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协会,是各国红十字会、红新月会的国际联合体,总部设在日内瓦,是一个独立的、非政府的、非政治性的、非种族的、非宗派的国际性组织。其主旨是战时行善,以仁爱致和平,主要职能是联络、协调各国红十字会、红新月会工作;维护各国红十字会、红新月会的道义和物质利益,促进红十字事业的发展;向自然灾害的受害者提供援助。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联合会大会,由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派代表参加,每两年召开一次。常设机构是执行理事会。1.2.1.3.各国红十字会、红新月会:目前世界共有150多个国家的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得到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承认。一个国家的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申请加入国际联合会必须具备:该国政府已承认日内瓦公约;该国只有一个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并且已获得该国政府和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承认等条件,然后才能申请加入国际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