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光的足迹(三)

——抗战时期中国红十字会史事编年(三)

来源:中国红十字报2015-07-15 11:57:52

■  池子华

 1935:设立难民收容所,赈济湘鄂鲁苏灾民,专注救护工作

 1月27日,松江分会召开议事会决议设立浙江旱灾过境难民收容所。30日,收容所正式运行,三月内收容难民达16000余人。

 3月,松江分会开始遣送灾民回籍,第一批灾民1747人,第二批灾民1924人,第三批灾民2000人。前后遣送难民共约7400余人。

夏,华北、华中大部分地区遭水灾,中国红十字会成立临时放赈委员会,实施赈灾,发放湘、鄂、鲁、苏4省赈款各10000元,面粉各2000包,衣服各2500件,治疫药水各500匣。美国红十字会捐国币10万元助赈。

 6月2日,王正廷会长向理事会提议,主张“红十字会当逐渐退出医院范围之外,迂徐减少寻常慈善机关性质,俾得专注于红十字会之惟一目标即救护工作”。为即将展开的抗战救护预作准备。该项提议为理事会认可,并决定自即日起将红十字会原第二医院停办,将总会于半年内迁入第二医院院址办公。

  8月28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救济各省水灾募捐办法》由内政部批准。《办法》规定:“本会为救济各省水灾起见,特经理监事会第十二次联席会议决议组织募捐委员会,以正副会长为正副委员长,全体理监事为委员,统筹办理”;募捐日期定于9月1日至10月31日;“一俟募有成数,即由本会组织放赈委员会决定各灾区赈款数额之支配”。

 8月,临沂红十字会设立收容所,接收来自鲁西南黄泛区灾民4000余人,并派医生赴各收容所为难民治病,分发药品。

 1936:成立救护委员会,提供战场救护,救济绥远难民

 4月11日,总会召开设计委员会,决议联合上海地区各相关社团成立救护组织。

 5月6日,中国红十字会救护委员会成立,王正廷会长任救护委员会主席,杜月笙、刘鸿生为副主席,林康侯、朱恒璧、陆伯鸿、徐乃礼、许超、金润庠、言潘景芝等7人为常务委员,闻兰亭、曹云祥、翁之龙等41人为执行委员。委员会下设训练、供应、人事三个委员会,负责办理各项事宜。6月1日,救护委员会启用钤记开始办公。

 6月30日,立法院修正并通过《中华民国红十字会管理条例》(7月23日公布),将中国红十字会的主管官署由内政部改为卫生署,总会领导机构设南京。

 10月,中国红十字会救护委员会于上海开办护病、防毒两训练班,管桂祖女士担任教授。

 11月12日,绥远战事发生。18日,中国红十字会与上海市商会、上海市地方协会合组“绥远剿匪慰劳救护委员会”,王晓籁、杜月笙、刘鸿生为主席委员,陈光甫、邵燕山、钱新之、穆藕初、林康侯、庞京周为常务委员,决定募集捐款,“实力援助”傅作义将军绥远抗战义举。红会派秘书长庞京周赴绥组织战地救护。

 11月18日,虞洽卿等发起成立“上海市救护事业协进会”(1937年7月20日改名为“上海市救护委员会”),该会在红十字会总会支持下,先后开办4期救护训练班,培训200余人。

 11月19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以绥远告急,亟须加紧工作,爰特成立经济委员会”,王正廷会长为主席,杜月笙、刘鸿生为副主席,林康侯、虞洽卿、王晓籁、钱新之、俞佐庭、穆藕初、宋汉章、袁履登、张慰如为常务委员,吴铁城、朱子桥、王培元等31人为委员。经委会职责为“筹募救护经费”,保证战地救护开展。

 11月23日,红会常务理事林康侯、王晓籁,救护委员会正副总干事颜福庆、庞京周乘飞机驰往西安继赴太原再至归绥视察,调查伤兵医院情况,“督当地分会加速进行救护事宜”。

 11月27日,上海市分会救护人员培训班在县政府礼堂举行开学典礼,首批30名会员接受为期两个月的救护训练。

 12月1日,红会特派庞京周赴南京,与中央防疗处、卫生署“接洽药品材料等物”,而后转赴北平,“组织训练救护队”,充实前方救护力量。庞京周到北平后即筹备成立“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救护委员会华北临时分会”,接受总委会之托“办理华北临时救护防疫工作之补助事宜”。临时分会成立后,迅速组队驰赴绥远前线,开办临时医院,救护伤员。到12月中旬,“前线一带,已布遍红十字会之旗帜”。

 12月10日起,总会在《申报》刊登《中国红十字会征募救护材料启事》《中国红十字会征募救护材料》《中国红十字会募急救药囊》等广告,动员社会各界踊跃捐助。12月25日、1937年1月20日、2月10日分三批将募集到的大宗药械医品433件、急救包20余万只运往绥远前线,为医疗救护提供了有力保障。

 12月15日,总会联合上海慈善团体联合会、道路协会发起募捐救护车运动。

 该年,为救济绥远难民,总会拨款10万元,设立难民收容所及临时医院。

(作者系苏州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红十字运动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