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组织机构 新闻动态 业务活动 信息公开 社会捐赠 学习园地 公众参与
淮南市红十字会信息发布制度
时间:2025-03-12 16:17:52

  为了加强我会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我会信息发布工作,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和责任机制,保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真实、依法合规进行发布、公开,按照国务院和省市信息公开、发布有关制度,结合我会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发布种类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分为:

  1、本会向媒体提供的新闻稿件;

  2、本会官网、政府公开平台以及相关网站、微博发布的新闻、活动消息、公示、规定必须政务公开的信息,包括预算和决算公示、救助公示、募捐公示、法律法规、制度性文件、工作流程等;

  3、本会相关工作QQ群、微信群发布的工作活动信息等其他需要发布的信息。

  二、信息起草

  1、按照岗位责任制,综合类信息由综合科负责起草,

  其他信息由相关职能科室负责起草。

  2、信息起草必须及时,一般活动当天起草、最迟不超过次日上午下班前;紧急情况或约稿,尽快起草或按照约定时间前完成起草,并给审核人、复审修订人留足一定审核修改时间。周五活动信息,记者有约稿的,周六晚8点前提交;无约稿的,下周一上午提交。周六活动信息,记者有约稿的,周日上午8点前提交;无约稿的,下周一上午提交。周日活动信息,记者有约稿的,下周一上午9点前提交;无约稿的下周一上午11点前提交。

  3、信息起草必须真实、准确、客观,不得随意夸大或缩小,尤其是数字必须准确,具体人物、时间、地点必须交代清楚,不能张冠李戴、含糊其辞。

  4、信息起草必须规范严谨,附后相关格式,标题准确醒目,结构合理、条理清楚、语句通顺、文字准确,不得出现明显结构混乱、语句错误、错别字和错误标点符号。

  三、信息审核

  1、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对本科室起草的信息进行初审,初审不合格,信息由起草人重新修改。

  2、信息审核具体时间参照上述信息起草规定时间后,

  一般在接到起草信息初稿后1个小时内完成初审、修改,特殊、紧急情况,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需及时向秘书长报告。

  3、审核修改人需严谨审慎修改,对所报送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时效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必须及时准确发现并修正草稿存在的问题,不得再次出现不确定或错误的人名、职务、时间、地点、名称等关键要素,不得出现政治性的错误表述。

  4、县区红十字会和志愿服务队、志愿者提供的信息,对应相应的职能科室,负责情况核实、补充、审核、把关。

  5、秘书长负责信息复审、修正,复审不合格,信息由科室负责人重新修改。

  四、信息发布

  1、经初审、复审合格后,秘书长将电子版传递至起草

  科室负责审核人;

  2、起草科室负责审核人填写《淮南市红十字会信息发布审批单》,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并交由负责网站稿件上传及微博、微信平台信息发布的人员及时上传、发布信息。

  3、负责网站和微博、微信平台发布责任人在接到信息发布审批单和稿件后,尽快上传,一般不得超过当天发布,却因其他工作紧急无法及时上传的,需及时向秘书长报告。

  4、本会官网的“爱心榜”及捐赠救助信息的公示由赈济救护科负责发布。

  五、信息存档

  信息上传后,发布人应对信息原档(文字、图片、截图、审批表)及时保存,做好统计、记录。

  六、监督和奖惩

  1、综合科负责我会官网、政府公开平台、微博、微信和相关网站、综合性和本科室工作职责内的QQ工作群、微信群的信息发布情况日常浏览监管,赈济救护科负责本科室职责相关的QQ工作群、微信群的信息发布情况日常浏览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采取适当的方式和办法予以及时的引导、处理。

  2、对在信息起草、审核、发布等工作中成绩突出、受到上级或有关部门表彰者,视信息来源情况、责任人,予以表彰。

  3、对信息起草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真实、不符合规范屡教不改做的,出现严重错误的;对审核人审核不及时、不到位、不能及时发现问题,继续出现错误者;对于发布不及时,保密信息泄露,或不该发布、未经批准随意发布者,对出现或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不采取有效措施或擅自做主随意发布消息、处理问题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写出检讨、限期整改、集体会议公开批评、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纳入平时和年度考核,严重者依法依归处理。

  附件:

  1、淮南市红十字会信息发布流程图,

  2、淮南市红十字会信息发布审批单。

  2016年11月28日

 
友情链接: 中国红十字会    安徽省红十字会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安徽省红十字基金    淮南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淮南市红十字会
通信地址:洞山中路市财金大厦7楼 电话:0554-6866621 6866625 皖ICP备14008944号-3